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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资助部分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8-17 10:24:56 作者:未知 编辑:王国艳 来源:不详 阅读

 

省教育厅、省建行尊师重教联合会、楚天都市报
 鄂教助函〔2007〕4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建设银行:

    为做好2007年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尊师重教联合会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十分困难,录取到被指定的全国重点院校的200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是:

    1、校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家庭月收入城市人平300元以下,农村人平80元以下;

    3、第一志愿报考为指定的25所院校之一并被录取者(见附件1)。

    二、推荐资助学生程序

    1、各地接此通知后,将《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下发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向市州上报受资助候选人名单。

    2、各市、州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候选人名单逐个进行调查核实,按分配名额(见附件3)的2倍确定候选名单,于5月23日前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调查表》一式2份,楚天都市报及时公布候选学生情况。

    3、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以后,由省建行尊师重教联合会、省教育厅、楚天都市报最后确定资助学生对象。并在楚天都市报上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申报程序和手续

    为了保证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地所有资助名额:

    1、不填写高考报名号;

    2、《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调查表》有关栏目内各级组织、单位的意见或公章不全的;

    3、不按时推荐、上报材料的;

    4、经院校录取后确定为资助对象的贫困家庭学生,自动放弃就学机会后,由其他学生替补;

    5、在楚天都市报公布后,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

    联系人:程学奎    电话027-87328025

    附件:1、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指定的录取院校名单

             2、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调查表

             3、资助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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