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困难的;
3、当事人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生活确实困难的;
4、当事人是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农村"五保户"的;
5、当事人是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6、当事人是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
8、因自然火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9、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生活困难的;
10、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11、当事人是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根据上述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残疾人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无论是否已经获得法律援助,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经司法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