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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城镇低保对象免费享受医疗保险

时间:2007-12-25 08:52:15 作者:曾冰、郑莹莹 编辑:康锋 来源:恩施新闻网 阅读

 
    12月20日起,巴东县城镇低保对象不用个人缴费就将享受到医疗保险政策,最高可报销1.6万元。
    根据《巴东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低保对象医疗保险费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县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每人每年补助10元。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低保对象为经县民政部门认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低保对象到定点惠民医疗机构住院时,持《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证》、《IC卡》就诊入院,最高可报销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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