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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州民政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民政局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确保困难群众吃穿住用不愁。
按要求,我州在2008年春节前继续对17166户城市低保家庭按照户平220元的标准开展“5个5”慰问活动,同时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20元标准一次性增发节日慰问补助金,可以随同1月份低保资金发放到个人存折上。同时,在春节前对34578户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户平120元的标准开展“3个5”慰问活动。据了解,本次慰问低保户我州将投入848.98万元。
2007年,我州自然灾害频繁。为此,我州安排500万元救济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求1月15日前所有资金和粮食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据了解,在安排资金时将对因病、因残无力自救的重灾特困家庭给予重点关照。
对于特困优抚对象,我州将按政策在春节前将今年的抚恤补助经费足额发放到位,在节日期间将加大“关爱功臣活动”力度,帮助特困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住房难、就医难和子女入学难等问题。
春节期间,我州将开展针对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帮扶活动,慰问正在医院实施“明天计划”手术的残疾孤儿,上门看望艾滋病致孤儿童,按时为其发放生活救助经费。
对于城乡福利机构和优抚事业单位供养对象,民政部门要求节前要为光荣院、城乡福利院备齐备足年关生活物资,组织好节日期间的文化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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