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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8日,我州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每个县市新建或改造一所城市福利院列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近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州城市社会福利院建设实施方案》(恩施州政办电[2008]90号),要求城市福利院由县市政府主办,主要解决“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和低收入老人的养老问题,建设规模以本县市“三无”人员数量为参照标准,基本设施、设备要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不提倡建设高档次、超豪华的楼房。其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实现“三无”人员在自愿条件下实行全部集中供养。 |